您当前位置:bt365真人 >> 工作动态 >> 纪律审查 >> 浏览文章

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原副局长王贵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处分

 来源:盈江县纪委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3日   

经查,王贵忠在担任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兼任盈江县粮食局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占用盈江县粮油购销总公司(盈江县粮食局下属国有企业)车辆开展业务活动。且在盈江县公务用车改革后,王贵忠依然占用下属企业车辆。经盈江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盈江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王贵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作者:佚名 编辑:德纪宣)

版权所有 中共德宏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德宏州监察局 [滇ICP备10200477号]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