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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州公安局纪检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提升德宏公安监督执纪工作水平

 来源:派驻州公安局纪检组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6日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为驻在公安机关的监督执纪部门,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如何通过“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和“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进一步让党员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实现党中央提出的“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目标,这是我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常委集体参观上海党的一大会址、浙江嘉兴红船时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后一直思考的问题。

一、十八大以来,德宏公安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治警成效明显

十八大以来,德宏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认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忠实履行主体责任和政治责任,严明政治纪律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治重点突出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营造了风清气正、良好干事的环境,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干事创业、奋勇争先的风气正在形成。

(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州、县市公安机关党委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做到管理负责、管理尽责。通过“定责”、“明责”、“述责”、“问责”、“考责”等措施和办法,进一步明晰了党委集体、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各自的“责任田”,从源头上解决好主体责任不清、定位不准、分工不明、监督不力、责任制考与不考一个样等问题,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主体责任体系,做到教育有对象、管理有责任、监督无盲区、问责有依据、制度有保障。同时,健全完善党委班子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学习制度、责任实施、家廉教育、执法规范、挂钩联系、权力监督,以及人财物管理规定等若干配套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的良好工作格局,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有效防止制度“失灵”和“空转”,形成党委负总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治警政治责任。通过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忠诚、干净、担当”主题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及其常态化制度化和云南省公安机关“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跨越式发展铁警勇争先”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学讲话、学英模、见行动、保平安”活动,始终坚持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组织全体民警、公安现役官兵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中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5.19”“7.26”“9.19”重要讲话精神,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德宏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始终把公安队伍建设工作置于党委政府的绝对领导下,置于全州经济社会大局中来思考和谋划,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维护新常态,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为德宏创造了安定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推动队伍建设不断向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三)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公安机关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紧紧盯住队伍中存在的顽疾和问题,连续开展作风教育整顿,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铁的手腕,全面整治庸、懒、散、慢;枪、车、酒、赌、毒;冷、横、硬、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切实把监督窗口前移,做到教育提醒为先,红脸扯袖为先,治病救人为先,守护好德宏公安机关政治生态;深入开展“六个严禁”、“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问题”等专项活动;盯住重大事项决策,领导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内部人员违规干预、插手案件办理情况,岗位风险点梳理排查,“小金库”治理整顿,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和民警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等不放,严格依法依纪查处涉及民警的相关案件,做到不姑息不迁就。利用《决不饶恕》、《警钟》等警示教育片对民警进行教育,通过组织民警、职工到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订阅关注“清风云南”、“清廉德宏”微信公众号;积极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廉洁教育活动,发送《廉洁家庭倡议书》、填报《家庭家教家风廉洁教育报告表》,签订《廉洁家庭承诺书》,组织“中国传统家规作品”学习、发出致民警家属的公开信等方式,进一步筑牢民警家庭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住“牛鼻子”,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紧紧咬住纠正“四风”不放松,不断巩固“四风”治理成果,有力推动了全州公安机关纪律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二、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德宏公安机关在从严治党治警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依然不少,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落实仍有差距,压力传导不够。少数领导和党组织负责人对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认识仍有不足,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意识不强,主体责任履行不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的现象。忽视日常监督管理,不注重抓早抓小,纪律还没有真正严起来,在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还把握得不够好,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二是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时有发生。极少数民警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宗旨淡化,纪律松弛,使命感退化,工作满足于过得去,对待群众咨询、求助缺乏耐心,门好进、脸好看,就是事难办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工作推诿扯皮,“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缺乏干事创业的激情,四平八稳,敷衍应付,混日子的情况时有发生。三是民警违法违纪风险高,执法规范化建设任重道远。全州涉及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累禁不绝,个别民警履职不尽责,渎职失职,面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要求,全州公安民警整体法律素质、执法理念尚需增强。四是基层公安监督部门力量薄弱 ,监督触角延伸不够。目前全州公安纪检部门人员少且年龄普遍较大,工作能力和水平极不适应当前新形势新任务的需求。

公安监督部门承担着公安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能。进入新时代,随着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不断深入,对公安监督工作的要求更严、标准更高、责任更大。

三、对今后工作的思考

坚持123456工作法:围绕一个中心、注重两个效果、牢记三大职责、实现四大目标、突出五个重点、抓好六项工作。

围绕一个中心: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这一中心开展工作;

注重两个效果:即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为公安队伍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牢记三大职责:监督、执纪、问责;

实现四大目标:民警违纪违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明显减少;各警种、各基层单位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意识明显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增强;纪检监察队伍履职能力水平明显提升;

突出五个重点:学习调研常态化,明察暗访经常化,监督问责严格化,执纪明白清晰化,内部管理制度化;

抓好六项工作:

1、夯实思想根基,筑牢思想防线。以“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为抓手,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深悟透、真学真信,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十六字总要求,切实增强履行职责的使命感;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深入开展“当初从警为什么”“当前应当做什么”“将来身后留什么”大讨论,激发广大民警忠诚干净担当,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行动上的自觉、纪律上的严明,不断夯实民警思想根基,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严明政治纪律规矩,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可靠。公安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必须严明政治纪律规矩,决不允许拉帮结派、团团伙伙,严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必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巡察利剑有效运转,全面落实公安机关管党治警责任,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可靠。

3、落实“三个责任”,夯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基础。做到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松手,书记带头执行不甩手,纪检监督部门执纪不缩手,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共携手。

4、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切实把监督窗口前移,做到教育提醒为先,红脸扯袖为先,治病救人为先;统筹纪检、督察、审计、信访、法治等内部监督力量,紧盯“三类重点人”,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坚持抓早抓小,有案必查,确保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5、正风肃纪不松手。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紧咬住纠正“四风”不放松,严治队伍内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隐形变异的不正之风。

6、强化监督队伍自身建设。公安监督队伍要以“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十六个字”总要求为统领,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着力解决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坚持高点定位、对标先进、自加压力、追赶超越,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作者:?施学志 编辑:州公安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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