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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安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考

 来源:德宏州纪委驻州公安局纪检组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22日   

公安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公安队伍长远发展。近年来,随着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制度的健全、措施的完善、力度的加大,公安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长足进步。但受理念、机制、素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公安党风廉政建设尤其是基层一线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依然较多,亟需加强和改进。

一、存在问题

(一)工作发展不平衡。 绝大多数部门对抓党风廉政建设研究不够、力度不大,工作时间和精力投入少,基础工作不扎实,常规工作不规范,特色工作不明显,工作既缺思路,又缺干劲,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

(二)工作效果不明显。 “上热下冷”和“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及“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党风廉政建设摆不到应有的位置,工作既缺创新的意识,又无多样的手段,而且很多工作都在走过场、流于形式。

(三)工作亮点不突出。对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问题、对策缺乏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部署原则性要求多,具体措施少,任务不明确、职责不清晰,而且工作缺乏总结和提炼,亮点不突出、工作一般化。

(四)未正确处理好党风廉政建设与公安工作的关系,形成“两张皮”。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与抓公安业务工作的关系处理的不好,没有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有的甚至把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与抓业务工作对立起来,常常以业务工作多、任务重为理由,放松党风廉政建设;还有的单纯就抓党风廉政建设抓党风廉政建设,没有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与公安工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两张皮”现象。

二、原因

(一)思想不重视。不少领导干部对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工作停留在转发文件、照搬规定、马虎应付上;有的把责任制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订在本上,只说不做搞形式;有的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与工作目标责任制脱离开来,不研究、不部署、不检查、不考核,使责任制形同虚设;还有的认为这项工作是纪检部门或是内勤民警的工作,与自身关系不大,对如何履行抓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更是心中无数。

(二)班子不健全。长期缺少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官,加之党支部基本未设纪检委员,岗位职责不清、任务分工不明,抓不住工作重点,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不力,“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尽责。

(三)责任不落实。工作仅仅停留在开会动员部署上,没能真正扑下身子、真抓实干,过多地强调警力不足、经费短缺、保障困难等客观因素,存在消极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思想;有的没进行责任分解,没有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有的责任条款照搬照抄,有的工作方法简单陈旧,工作抓不住重点、难点,找不到有效的切入点、突破口,导致成效不大。

(四)监督不到位。一些党员民警和领导干部对党内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接受监督自觉性不高,存在着不愿监督、不会监督和不敢监督的现象。对一些有轻微违纪的党员,在处理上往往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导致一些问题长期存在,甚至扩大蔓延。

三、对策

(一)牢固树立严抓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业”意识。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是决定党风廉政建设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实践证明,凡是抓党风廉政建设进展好、成效明显的地方,都做到了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责任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全州公安机关一定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牢固树立“党委和书记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思想,并以此作为衡量和考核抓党风廉政建设水平的标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深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抓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对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扎扎实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推向深入,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和公安事业的长远发展进步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改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是“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全州公安机关一定要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既要立足当前,紧紧抓住当前抓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突出问题的整改完善上,又要着眼长远,把着力点放在最急需解决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最突出问题的解决上;要不等不靠,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明确界定基层抓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建立健全分工合作、责任明确、共同负责的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去落实;要坚持从本部门做起,不仅要继承和发扬过去的好传统、好经验,还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尊重和发扬基层首创精神,进一步激发基层参与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切实变“要我干”为“我要干”,大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三)同步建立党组织、配齐班子,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筑牢忠诚警魂为根本,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履职能力、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党风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全面加强全州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一线部门的党组织班子建设,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执政水平;制定公安机关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强化动态管理、精准管理,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体系,构建党委主导、书记负责、纪委监督、部门协调配合的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制度机制;统筹整合公安机关纪检、督察、审计和信访等监督力量,加快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建设,并运用信息化手段和措施,对领导干部廉政从警情况进行动态化跟踪监督,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建设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好、能力业绩好、作风形象好、廉洁自律好的“五好领导班子”,争当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排头兵。

(四)落实责任,严格考核。有效提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科学化水平,落实责任是关键,严格考核是保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增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切实抓好“组织领导、研究谋划、牵头抓总、基层保障、队伍建设、督查指导”六大责任和“抓责任落实 、抓督促调度 、抓履职纪实 、抓绩效考核 、抓帮困解难”五大主要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作者:徐瑞林 编辑:州公安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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