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bt365真人 >> 边陲要闻 >> 浏览文章

芒市:今年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12人次

 来源:芒市纪委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8日   

2017年,芒市纪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12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74人次,占66%;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1人次,占19%;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1人次,占10%;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6人次,占5%。

芒市:今年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12人次

注重抓早抓小,开展常态化监督执纪工作,对反映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的,及时谈话函询,早提醒早纠正。认真落实《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建立健全谈话提醒制度,力促约谈工作形成常态。2017年以来,市委书记与乡镇(街道、农场)党(工)委书记进行廉政提醒谈话13人次,市纪委书记约谈乡镇(街道、农场)党(工)委书记和纪委书记26人次。

同时,为加强和改进干部的教育和监督,督促党政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芒市干部约谈工作流程》相关规定, 2017年1至11月,全市处级领导共约谈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领导36人次。

芒市:今年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12人次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动辄则咎,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截止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14条,其中了结64件,立案审查50件,涉及违纪问题、违法行为57个,涉及人员56人。办结案件33件,涉及人员36人,其中:党内警告12人,党内严重警告6人,开除党籍17人。

(作者:黄菊美 编辑:芒市纪委)

版权所有 中共德宏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德宏州监察局 [滇ICP备10200477号]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