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德宏州纪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委托州政府分管领导找州直某单位主要领导谈话。首轮巡察发现该单位的下属部门工作人员在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嫌签订虚假协议套取项目资金问题。
德宏州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按照党纪党规要求展开调查核实,没有发现相关工作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嫌违规违纪问题。进一步调查发现,单位对项目实施方案审核把关不严,方案安排不严谨,主要领导对项目实施过程监督管理不到位,下属部门财务开支不规范。为此,单位领导要负领导责任和分管责任。
纪律审查与履职调查同步推进。一方面依据党纪党规认真审查被反映人是否涉嫌违规违纪问题,另一方面严查履职过程中是否存在履职不到位不规范问题,更好地彰显纪律审查的综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