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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通报陇川县民政局“靠山吃山”塌方式违纪违法案件

 来源:德宏州纪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15日   

11月15日,德宏州纪委印发《关于陇川县民政局“靠山吃山”塌方式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德宏州委、州纪委和陇川县委、县纪委严肃查处了相关人员,县民政局5名班子成员、4名股所级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40名领导、干部职工及配偶亲属违规享受城乡低保被责令清理、清退。

通报指出,根据德宏州委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2017年7月31日,德宏州纪委对陇川县章凤镇党委书记(副处级)、县民政局原局长杨恩增立案审查,对杨恩增案的审查暴露出陇川县民政局“靠山吃山”塌方式违纪违法问题。

通报指出,陇川县民政局违规私设“小金库”,2013年12月至2017年3月,杨恩增在担任陇川县民政局局长、蔡万保担任县民政局党总支副书记期间,安排县民政局公墓管理所所长董勒堵采取隐瞒、截留应当上交国家的财政收入,违规设立“小金库”累计48万余元;领导、干部职工及配偶直系亲属违规享受城乡低保资金,陇川县民政局共有干部职工56名,竟有40名领导、干部职工亲属享受城乡低保102人,不符合享受城乡低保的达82人,其中4名领导干部、23名干部职工及配偶直系亲属违规享受城乡低保44人,违规享受低保资金40.5万余元,其他旁系亲属违规享受低保38人;违规审批发放抚恤金和丧葬费,陇川县民政局副局长刀保亮、县民政局老龄委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郭庆昌、县民政局公墓管理所所长董勒堵,在审核国家公职人员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申请材料时,未按照《德宏州殡葬管理实施办法》《陇川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让没有墓穴证、不进入公墓安葬的申请材料通过审核,致使违规发放了16人的抚恤金和丧葬费199.8万余元;干部职工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好处费”,陇川县民政局公墓管理所所长董勒堵在2012年至2017年担任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先后2次收受墓地建造施工人员好处费1.1万余元;县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张璟利用职务便利,先后3次收受太阳能热水器安装项目人员好处费7.1万余元;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杨恩增在历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谈话函询时未如实向组织报告房产及其合伙投资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陇川县民政局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带头“靠山吃山”,以权谋私、造成全局塌方式违纪违法。

通报指出,德宏州纪委、陇川县纪委对陇川县民政局有关人员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并作出相应纪律处分。对陇川县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的纪律处分:陇川县章凤镇原党委书记(副处级)、县民政局原局长杨恩增,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报告房产及其合伙投资情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私设“小金库”;违反群众纪律,优亲厚友;违反工作纪律,对陇川县民政局“靠山吃山”塌方式违纪违法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撤销行政职务、降为副主任科员处分。陇川县民政局党总支副书记蔡万保(正科级),违反廉洁纪律,违规领取过节费、违规公款宴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违反群众纪律,优亲厚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陇川县民政局副局长董麻崩,违反群众纪律,优亲厚友;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陇川县民政局40名领导、干部职工亲属违规享受低保负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陇川县民政局副局长刀保亮,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发放抚恤金和丧葬费,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陇川县民政局老龄委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郭庆昌,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发放抚恤金和丧葬费;违反群众纪律,优亲厚友。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对陇川县民政局股所级干部的纪律处分:陇川县民政局公墓管理所所长董勒堵,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好处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违反群众纪律,优亲厚友;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发放抚恤金和丧葬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陇川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孟秀明,违反群众纪律,优亲厚友;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县民政局40名领导、干部职工亲属违规享受低保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陇川县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张璟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好处费;违反群众纪律,优亲厚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陇川县民政局中心敬老院原院长黄国忠,违反组织纪律,未经民政局领导班子研究批准,擅自扩大敬老院鱼塘建设项目;违反廉洁纪律,挪用敬老院带费自养资金5.5万元炒股;违反群众纪律,优亲厚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陇川县民政局干部职工亲属违规享受低保的处理:陇川县政府分管领导对亲属违规享受低保的陇川县民政局31名领导、干部职工进行了批评教育;陇川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对现任陇川县民政局局长祁勒约进行了约谈,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陇川县民政局27名干部职工及配偶直系亲属44人违规享受城乡低保资金40.5万余元予以全部收回,上缴财政,82名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从2017年8月全部予以停发。

通报指出,案件的查处暴露出陇川县民政局“靠山吃山”、与民争利,以权谋私、顶风违纪,履职不力、影响恶劣等问题,陇川县民政局长期以来对申请享受低保人员抽查、核实、公示把关不严,监管缺失,导致上至领导、下至职工都动起了“歪脑筋”,民政干部从惠民政策的“守护者”、困难群众的“贴心人”,变成与民争利的“监守自盗者”,集体向低保资金伸出了“黑手”,70%以上干部职工亲属违规享受低保,把服务群众的权力当作亲属获利的“工具”,民政干部成为藏身于啃食惠民“奶酪”背后的“帮凶”,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陇川县民政局相关人员对中央、省、州纪律规定置若罔闻,在严格管党治党的大环境中,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以权谋私,顶风违纪,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把公款当作自家的“小菜园”“自留地”违规私设“小金库”,违规用公款送礼、送红包,违规用公款报销个人开支,违规用公款宴请,违规领取过节费等违纪行为,严重破坏了党风政风,严重带坏了社会风气。陇川县民政局领导班子和成员“四个意识”淡薄,履行“两个责任”“一岗双责”不力,对政策规定学习不足、理解不透、把握不准,落实民政政策规定“走偏”“变相”,违规发放抚恤金和丧葬费、违规享受低保;对干部职工教育不够、监管不力,违规收受好处费、违规建设项目、违规挪用资金炒股,严重破坏了民政系统的政治生态,严重影响了民政事业。

通报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行为规范在纪律要求之内,约束在制度规矩之内,严禁“靠山吃山”,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顶风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从严从重查处,对胆敢动惠民“蛋糕”的严惩不贷,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以严肃的责任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违纪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实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实现政治效果、法纪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作者:德纪宣 编辑:德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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